化部门应对Covid-19大流行的紧急措施,明确规定了以下义务:根据以下条款,在符合某些要求的情况下,偿还因推迟或取消的活动而支付的金额: “第 2 条 - 如果取消服务、预订和活动,包括表演和表演,服务提供商或商业公司没有义务退还消费者支付的金额,只要他们确保: I – 重新安排服务、预订和取消的活动; II – 提供积分以供购买其他服务、预订和活动时使用或回扣,可在相应公司获得;或者 III-与消费者正式签订的其他协议 第四:如果无法调整,根据限额第 I 至 III 项的条款,服务提供商或商业公司必须将收到的金额退还给消费者,并根据国家广泛消费者价格指数特别-IPCA-进行货币更新。